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校科技 |   教育信息化 |   CERNET
教育信息化

资讯 | 专题 会议 观点 专栏 访谈 企业 产品 CIO 技术 校园信息化 下一代互联网 IPv6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网 > 教育信息化
您现在的位置: EDU首页 > 教育信息化 > 招  标 > 招标政策
内蒙古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http://www.edu.cn   2010-09-08 作者:

字体选择:【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大学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自行组织、以招标方式进行的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的约束和保护,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搞假招标。
  第五条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实行的部门集中采购,或采购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及限额标准以下的大宗物资,均要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采购。
  第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
  (二)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等特殊情况的采购。
  (三)采购自制设备。
  (四)采购仪器设备配套用的零配件。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学校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招标人的有关职责,其他各单位各部门未经学校授权不得自行组织招标。
  第八条  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内蒙古大学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所列出的任一种方式进行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协议供货等。采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时,学校应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协议供货方式时,学校应当向三个以上(含三个)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技术要求(包括设计、施工图)、采购数量和交货交工日期。
  (三)对投标人资格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六)招标部门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须知。
  (四)技术规范与相关要求。
  (五)合同基本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十一条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知情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二条  开标前,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
  第十三条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补充或更正招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应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修改、补充或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我有话说

MOOC风暴来袭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CERNET,京ICP备15006448号-16,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