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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招标投标工作实施细则
http://www.edu.cn   2010-09-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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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文件密封性验证
  在开标前,由监察人员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进行验证。
  8.唱标
  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人员打开所有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式唱标。
  9.评标定标
  通过召开标前会,由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所有成员自行推选评标小组组长,评定标工作由评标小组组长组织,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做评标现场记录。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经过综合评定后并签字,确定中标人。
  10.公示
  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将评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间一般为三天。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的中标人,由监察处负责组织核查,并形成书面结论报告报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1.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间届满如无异议,由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二)邀请招标
  1.申请单位拟订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提出建议邀请单位名单,招标项目工作小组依据审核的招标项目申请书确定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名单和招标文件。
  2.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发放给邀请投标人。
  3.接受报名
  根据招标邀请书要求,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接受应邀投标人报名,如有需要,报名的同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其余实施步骤参照上述公开招标条款的相应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
  1.制定谈判文件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依据申请书的内容制定谈判文件。
  2.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谈判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项目工作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招标项目工作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承诺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四)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申请书内容,招标项目工作小组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需求和质量的基础上,双方商定合理价格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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