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校科技 |   教育信息化 |   CERNET
教育信息化

资讯 | 专题 会议 观点 专栏 访谈 企业 产品 CIO 技术 校园信息化 下一代互联网 IPv6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网 > 教育信息化
您现在的位置: EDU首页 > 教育信息化 > 招  标 > 招标政策
江南大学招标投标工作实施细则
http://www.edu.cn   2010-09-15 作者:

字体选择:【大】 【中】 【小】


  3.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项目的招标申请及实施方案等。
  4.重大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须经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成立招标项目工作小组

  根据项目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书,由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申请单位、项目承办单位、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招标项目工作小组专家部分随机邀请,其他人员相对固定。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招投标项目的前期考察和论证、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修订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确定投标人名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结果公示等与招投标有关的工作。

  三、实施招标项目

  (一)公开招标
  1.拟订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依据申请书和招标文件编写招标公告。
  2.发布招标公告
  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标公告的网上发布(学校招投标网),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3.接受报名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人的报名。如有需要,报名的同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发售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一天)。
  5.招标答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对投标人提出的书面质疑,以书面形式进行答疑。
  6.接收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发售后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三天),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验收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我有话说

MOOC风暴来袭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CERNET,京ICP备15006448号-16,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