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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为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机构。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技术支持机构,推进相关机构的分工与整合。 明确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省级层面负责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和总体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市、县(区)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主体。 二、制度保障 落实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政策。将教育信息化列为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相关教育机构在网络接入等方面的资费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将教育技术能力评价结果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完善教育信息化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的编制管理与职称(职务)评聘办法。 支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协调制定扶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多种形式培育教育信息化产业体系,形成良性竞争的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环境。 完善教育信息化检查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检查评估机制、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保障和激励机制。开展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状态评估和教育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考评。 三、技术服务保障 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应用推广。加强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行业系列标准宣贯工作,推动标准实施,确保数字教育资源、软硬件资源、教育管理信息资源等各方面内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建立教育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信息化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技术专业服务队伍,构建多层次运维服务机制。积极探索网络运行保障的租赁服务模式,减少重复浪费,降低运维成本。 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根据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教育管理、教学和服务等信息系统安全。加强网络有害行为防范能力和不良信息监管力度,防止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对校园文化的侵害。全面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制度,信息安全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网络健康发展。 四、经费保障 建立长效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省级重点支持试点示范与两库一馆三平台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充分整合现有经费渠道,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经费标准等政策措施,在教育投入中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倾斜,保障教育信息化发展需求,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 鼓励多方投入。明确各级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加大与社会其他行业、企业、组织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形成多渠道筹集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使用,根据各地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特征,及时调整经费支出重点,合理分配在硬件、软件、资源、应用、运行维护、培训等各环节的经费使用比例。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绩效评估,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效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把教育信息化经费列入年度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使用经费,建立省、市、县三级、多部门联动的经费使用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切实加强经费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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