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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暂行)》出台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3-02-23  字体: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暂行)》近日出台,这将对推进黑龙江省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出一支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加快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对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省级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的选拔条件和职责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申报和审批程序,强调了对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同时,对进入“535工程”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在培养期内,自2013年开始每年分别给予一定的专项资助;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可申请10~30万元的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每人每月津贴500元,并可在规定的居住面积外给予25平方米工作间的货币化补贴待遇;省级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可申请5万元以下的后备人才资助经费;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及第三梯队成员可参加省级专家考察休假、学术交流及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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