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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6日2010年3月10日刊发大连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张德祥解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文章,如下: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战略思想和重大举措,对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纲要》强调了提高质量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中的重要性 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教育工作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规划纲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就是准确把握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适应国家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此《规划纲要》明确了以下4个要点: 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就是要把学校最优质的资源投入到人才培养中,把教学改革作为学校诸项改革的重点,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的关系,形成领导重视教学、教师热爱教学、政策倾斜教学、经费优先教学、科研促进教学、管理服务教学、后勤保障教学、舆论导向教学的氛围。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涉及很多方面,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第一位的。高等学校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重点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规划纲要》指出,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坚持全面发展。强调了素质教育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同时,明确了素质教育的努力方向,对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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