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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字校园”建设工程 在完成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导方案》,指导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基于移动终端、3G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数字校园建设。“十二五”期间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选择10个县(市、区)、50所中小学,以县为单位进行数字校园建设试点。以县为单位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或普通高中数字校园数据支撑中心(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也可以单独建设),建设学校资源共享空间,配齐大屏幕交互式多媒体“班班通”设备和教师“人手一机”,实现教学资源“班班通”;依托县级教育数据支撑中心建设学校管理、教学教研、服务等应用系统,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校园一卡通;探索学生移动学习终端建设和学校个性化学生学习资源的开发应用,逐步实现初高中学生每人拥有一个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五)“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 建成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主干,以19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网和100个市县两级教师教育网为两翼,以中小学校园网为节点的“一体两翼”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底层架构、统一认证管理,以网络信息技术贯通中小学教师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职后培训全过程。实现省、市、县、校四级教师教育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群建共享。 (六)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是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关键环节。到2015年,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要求,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其中45周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教师应完成中级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进一步强化山东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宏观规划作用。成立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咨询。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信息化主管,高校和具备一定规模的其他各类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机构。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技术支持机构,推进相关机构的分工与整合。 (二)制度保障 制定和落实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各类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及信息化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教育信息化评估体系,把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内容。推动标准应用与示范,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引导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应用和推广,保障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发展。 (三)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形成多渠道筹集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充分整合现有经费渠道,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经费标准等政策措施。在教育投入中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比重,保障教育信息化发展需求,重点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 (四)技术保障 加强各级教育机构的信息化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技术专业服务队伍。严格执行国家、山东省网络和信息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建立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全省教育系统统一的网络运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监控,全面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制度、信息安全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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