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推荐
2014年高等教育信息化十大“关... 01-04 教育部成立教育信息化专家组 12-24
CERNET第二十一届学术年会 11-24 李志民:互联网促进人类文明迈... 11-15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资料的组成: (一)招标须知; (二)项目综合说明及分项说明书。包括技术规范、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工程量、质量、运输、安全和设计图纸、有关文件和市场信息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 (四)项目开始、完成、验收与交货日期(工期)和地点; (五)投标要求; (六)组织现场考察和招标内容说明的时间、地点; (七)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的日期及地点;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章 招投标的方式、程序 第十四条 学校物资采购、项目修建招投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采购规模、范围、途径等,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定点采购等方式,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但对招标成本过高,急需采购的设备物资、项目修建,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与修建工程施工项目,以及无三家以上符合招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经主管校领导或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其他招标方式。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CERNET,京ICP备15006448号-16,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