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校科技 |   教育信息化 |   CERNET
教育信息化

资讯 | 专题 会议 观点 专栏 访谈 企业 产品 CIO 技术 校园信息化 下一代互联网 IPv6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网 > 教育信息化
您现在的位置: EDU首页 > 教育信息化 > IPv6 > 分析评论
《计算机世界》:IPv6 慌!慌!!慌!!!
http://www.edu.cn   2012-04-25 作者:计算机世界 李旭阳

字体选择:【大】 【中】 【小】

  政策导向

  政府推动才是真的推动

  ● 2011年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的路线图和主要目标:2013年年底前,开展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网络小规模商用试点,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演进路线;2014年至2015年,开展大规模部署和商用,实现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与第6版主流业务互通。

  ● 201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中不仅提到了我国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目标,而且着重提到了运营商在其中起到的作用:由三大电信运营企业统一组织,分别选择部分试点城市,改造公众城域网络,提供IPv6宽带接入服务,实现不少于300万IPv6宽带接入用户;接入网具备同时分配IPv4和IPv6地址的能力,能够承载IPv6流量(包括DNS流量);城域网同时承载IPv4和IPv6的流量,提供IPv4和IPv6访问通道;固定网络关键网元设备(包括宽带接入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家庭网关、DSLAM、PON设备等)和移动网络关键网元设备(包括GGSN/PDSN等)均应升级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并根据过渡方案支持相应的过渡技术;新开展的业务具有支持IPv6的能力;升级业务支撑系统(如认证、鉴权、计费、DNS、网管系统)提供IPv6服务支撑;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升级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提供IPv6宽带接入服务,在试点城市内要求对所有IDC进行升级改造;切实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除此之外,《通知》还对网站系统IPv6升级改造提出了扶持计划:鼓励具有影响力的各商业网站自主开展支持IPv6的升级改造,专项将采取后补助方式,视其升级改造完成情况,从中优选50家予以支持;专项重点支持CNGI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网站、商用试点城市的政府网站、电子信息制造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网站等升级改造。

  ● 2012年3月27日,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中,以大篇幅着重强调了我国IPv6发展的意义、现状以及展望。《意见》详细提到了“十二五”期间我国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两个阶段:现网商用试点阶段(2013年年底前)、全面商用部署阶段(20142015年)。最终目标是实现“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以上,推动实现三网融合,IPv6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2500万,实现IPv4和IPv6主流业务互通,IPv6地址获取量充分满足用户需求”。这一意见,被外界普遍解读为“‘十二五’期间IPv6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趣味阅读 IPv5哪儿去了?

  V5,在这里指的可不是网络流行语“威武”二字的谐音变体,而是实实在在的技术——IPv5(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5)。当我们津津乐道于IPv4和IPv6的转换、纷争和纠结的时候,有人一定会问,为什么把“五阿哥(IPv5)”跳过去了?

  IPv5并没有被遗忘,而只是去做了一些并不为人所知的“低调”工作。根据IANA的“协议数字定义”,其主要被用作承载互联网流协议(Internet Stream Protocol)。作为一项实验性的协议,互联网流协议没有公开进行过介绍。而IPv5所做的工作,就是在IP头中封装互联网流协议的数据包。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我有话说

MOOC风暴来袭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CERNET,京ICP备15006448号-16,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