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教师的聘用与晋升政策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同济大学人事处 2010-10-26 字体:大 中 小
一、学科综合要求
应对本门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二、任职年限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并已承担过3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2.获得硕士学位,并已承担过5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3.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硕士学位,并已承担过7年(此要求按以下时间段过渡:2003年-5年,2004年-6年,2005年-7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4.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已担任8年(此要求按以下时间段过渡:2003年-5年,2004年-7年,2005年-8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对于后取得申报必备学历者,至少在取得必备学历2年以上(含2年)才能申报。
三、学位(学历)要求:
1.申请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讲师职务学位(学历)要求:
(1).对1980年及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且在195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1981年及以后入学接受本科教育或虽在1981年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但在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
申请副教授(副研)职务者,除公共体育、美术等少数由学校认定的特殊学科以外,均应具有博士学位(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此要求按下列时间段分步到位:2003年起必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已经在读博士研究生,2005年起必须具备博士学位)。
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同时申请副教授职务或已具有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申请等聘副教授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此要求按下列时间段分步到位:2003年起必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已经在读博士研究生,2006年起必须具备博士学位)。
对于双肩挑人员申请兼职高教研究副研究员职务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此要求按下列时间段分步到位:2003年起必须具有学士学位且攻读完相关专业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005年起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申请非兼职高教研究的各学科系列的学历(学位)要求与正常申请相应系列的学历(学位)要求相同。
申请副主任医师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此要求按下列时间段分步到位:2003年起必须具有学士学位且攻读完相关专业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005年起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申请高级讲师职务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此要求按下列时间段分步到位:2003年起必须攻读相关专业研究生6门主要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2005年起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申请高级工程师职务学位(学历)要求:
(1). 对1980年及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且在195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1981年及以后入学接受本科教育或虽在1981年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但在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此要求按下列时间段分步到位:2003年起必须攻读相关专业研究生6门主要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从2005年起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校办产业人员申请高级工程师职务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
3.申请高级实验师职务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
四、工作量要求:
申报者须在履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工作量饱满、工作成绩优良。
五、外语要求:
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
六、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的基本要求:
1.申请副教授职务:
应是本学科的教学、科研骨干,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作出一定贡献,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任现职以来同时完成以下业绩:
(1).系统主讲1门或1门以上课程,每学年不少于68实际学时,“双肩挑”人员所担任教学工作量可相应递减,但不得少于每年34学时,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申报副教授职务时,累计授课时数应占本门课程时数的20%,且指导过本、专科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2).作为项目主要骨干(排名前三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超过50万元的较重大横向科研课题(人文社科以及特殊学科的横向项目经费数由科技处另行制定标准)。
(3).主编或参编出版过教材、专著(本人编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或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见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同济大学内部使用B类范围)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两者总计达2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一篇(部)]。
(4).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排名前五位)或国家级(排名不限)科研、教学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或虽未获奖和专利但第(3)条所要求的论文、专著累计发表达3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二篇(部)]。
(5).对长期担任基础课(教务处、研究生院认定)的教师或长期从事临床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申请副教授职务第(2)点不作必备条件。
(6).对于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教授职务者,必须具有讲师职务和卫生技术副高职务的任职经历;对于同时申报副教授及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者,必须同时具有讲师职务和卫生技术中级职务的任职经历。
2.申请副研究员职务:
应是本学科的科研骨干,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任现职以来同时完成以下业绩:
(1).参加到学科梯队中,并作为主要骨干(排名前三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超过50万元的较重大横向科研课题(人文社科以及特殊学科的横向项目经费数由科技处另行制定标准)。
(2).主编或参编出版过教材、专著,或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见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同济大学内部使用B类范围)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累计达3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二篇(部)]。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排名前五位)或国家级(排名不限)科研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或虽未获奖和专利但第(2)条所要求的论文、专著累计发表达5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三篇(部)]。
(4).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无硕士点单位不作相应的此项要求)
3.申请副主任医师职务:
应是其所在学科的学术医疗骨干,具备较丰富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诊断符合率高,能独立解决疑难病症或危重病人的抢救,且任现职以来完成以下业绩:
(1).临床工作量不少于40周/年,其中参加门诊、急诊不少于40次/年,并能胜任主治医师的查房工作。
(2).主编或参编出版过教材、专著(本人编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或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见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同济大学内部使用B类范围)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论著,两者总计达2篇(部)以上[其中论著或专著至少一篇(部)]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排名前五位)或国家级(排名不限)科研、教学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或虽未获奖和专利但第(2)条所要求的论著、专著累计发表达3篇(部)以上[其中论著或专著至少二篇(部)]。
(4).承担过一定量的本科生、进修生教学和住院医师培训任务。
其它卫生技术系列副高级职务参照副主任医师条件执行。
4.申请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职务:
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必须是在学校各类实验室、研究室中,为配合教学科研工作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而设置的高级职务岗位。申请者必须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业务知识,熟悉该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任现职以来完成以下业绩:
(1).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开放实验室、基础课实验室等重要实验室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
(2).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在校内首次开设高水平教学实验3项以上;或研制改进实验技术、仪器设备2项以上。
(3).在本专业国内外有关学术刊物上(见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同济大学内部使用B类范围)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
(4).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不限)或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或虽未获奖和专利但第(3)条所要求的论文、专著累计发表达3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二篇(部)]。
(5).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超过50万元的较重大横向科研课题(特殊学科的横向项目经费数由科技处另行制定标准)。对于基础课实验室人员此项不作要求。
5.产业人员申请高级工程师职务:
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内的关键技术问题,且任现职以来同时完成以下业绩
(1).取得过具有较大实用价值或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
(2).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过大型工程项目本学科领域的主设计或研究工作。
(3).在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见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同济大学内部使用B类范围)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4).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技术产品开发、工程建设设计等方面获得过局级以上奖;或虽未获奖但第(3)条所述论文达3篇以上。
6.对于申请高级讲师职务:
应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任现职以来同时完成以下业绩:
(1).能熟练地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履行现职以来平均每周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中专教学工作(“双肩挑”人员所担任教学工作量可相应递减,但不得少于每周4学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
(2).主编或参编出版过教材、专著(本人编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或在本学科领域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两者总计达3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一篇(部)];或作为主要人员(排名前三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且发表上述第一作者论文著作2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一篇(部)]。
(3).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较重大科研课题。
7.申请其他副高级职务:
其他副高级职务的任职必备条件参照上述各类相近情况执行。
对于连续担任3年及以上副处(含副处)以上领导职务的“双肩挑”人员申报相应副高级职务者,对科研项目不作必备条件,但具备此项条件者优先;“双肩挑”人员的管理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于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或双肩挑工作且于1966年以前本科毕业的人员,申报副高级职务时,相应的任职必备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有两份可以送审的代表作(可以是论文、教材、专著或局级以上单位鉴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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