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课程研究领域中对课程定义的歧见,一些研究者放弃了用一个精确的定义统率课程研究的想法,开始考察各种课程定义产生的背景及内涵。施良方认为目前就要得出一个精确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课程定义,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对待现存各种课程定义的一种合适的方式,是仔细考察人们是如何使用课程这个术语的,以及这些术语的实际含义。他对课程进行了词源分析,归纳了六种类型的课程定义:课程即教学科目;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课程即学习经验;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课程即社会改造。在此基础上,他分析了课程定义的方式,认为每一种有代表性的课程定义都有一定的指向性,即都是指向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课程所出现的问题,所以都有某种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而且,每一种课程定义都隐含着作者的一些哲学假设和价值取向。[33]这些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课程的本质及其定义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三)关于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的研究
课程是由什么决定的?或制约学校课程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这是课程论研究中的一个主要命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反映了研究者的课程观和教育观,它直接关系到课程设计和编制等诸多问题。在我国课程研究短短的历史中,人们不断就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陈侠认为,尽管政治的因素、经济的因素是制约课程的根本的因素,但仅仅停留在这两个根本因素上,那就过于抽象而不具体,过于一般而忽视特殊,还应该分析其他因素。他提出了八种制约学校课程的因素,包括社会生产的需要、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宗旨的规定、培养目标的要求、哲学思想的影响、社会文化的传统、儿童身心的发展、学校类型和制度,并作了具体的分析。[34]
王策三认为,课程是遵循着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外力作用下内部矛盾斗争的规律而发展的。因此,既要考虑影响课程的外部因素,更要考察课程本身怎样在外部因素影响下自己发展的。影响课程的外部因素,概括地说有知识、社会要求与条件、学生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对课程的影响是综合交错的,实质上是科学结构、社会结构和学生心理结构综合交错,影响着课程的结构。影响课程发展的内部因素至少要包括课程的历史传统,教学论、特别是课程论的观点,以及课程发展自身相对独立的规律。[35]
中央教科所江山野从学校课程设计的依据的角度,提出社会需要是制约课程的根本因素。他分析了把社会中心论、知识或学科中心论、儿童中心论结合起来的“三结合论”。他认为“三结合论”似乎很全面,但是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三种理论观点的矛盾,因为如何处理这三个方面的关系仍然是个问题,在观点上也就仍然存在着分歧。因此,必须对社会需要、知识学习和儿童发展这三个方面的相互关系作进一步分析。他指出这三个方面的关系不是并列关系,不能简单地等同起来;这三个方面的关系也不是主次关系,不能简单地把它们用主次加以区分;这三个方面的关系也不是完全相互对立的关系,不能简单地把它们对立起来,或简单地把它们归为“对立的统一”。他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作为学校课程设计依据的,归根结底是社会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他进而论证了知识学习和儿童发展与社会需要之间并不矛盾,知识学习和儿童发展本身也是一种社会需要,而且知识学习和儿童发展二者之间根本上讲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36]
吕达倾向于把制约学校课程的因素归结为知识、儿童、社会三大要素。他认为,与其他因素相比,知识、儿童和社会这三个因素是主要的,其他各项因素均可归结到三大要素之中,或者均须通过三大要素而起作用。“就像一尊鼎的三只脚,相互密切关联,不可或缺。无论忽略哪一个要素,或者偏重哪一个要素,都会使学校课程失去平衡,以至不能完整地全面地实现教育的培养目标。只有‘三足’都兼顾了,才能做到‘鼎立’。”他认为尽管知识是由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类创造和积累的,儿童也是作为社会成员而存在的,对儿童传授知识、发展智能是社会的根本的长远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对课程的制约起主导作用。但是,严格地说,知识和儿童这两大要素,毕竟还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作用。[37]
上海市从1988年开始的课程教材改革,是一次较全面的、规模较大的改革,他们所提出的课程改革方案的设计思想是:以社会的需要、学科的体系和学生的发展为基点,一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核心。对这样一个指导实践的设计思想,它们吸取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分析了我国过去在“社会”和“学科”两个极端摆拉摆去的教训,把社会、学科和学生作为建立新课程体系的基点,以提高学生素质这一核心来求得三个基点的平衡。[38]由此,他们把对制约学校课程因素的争论带到了实践之中去加以检验。
(四)关于不同的课程形态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
1. 关于综合课程及其与分科课程的关系的研究
我国对综合课程的研究起步较早,李廉方在30年代就出版专著对小学综合课程问题进行了研究,他对综合课程的基本设计、基本教材和基本态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综合课程持十分肯定的态度。[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