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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0年代起,课程论开始作为大学课程在高等院校进行教学。1930年国民党教育部编的《大学科目表》中,课程编制列为教育系第三、四、五年级选修课。30年代和40年代,中山大学、中央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桂林师范学院、贵阳师范学院、东北大学、北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燕京大学等院校的教育系都开设了课程论。[4]如北平师范大学教育系1931-1932学年已将课程论列入第二三年级的选修科目,占4个学分,[5]该校研究院教育科学门同年也将课程论列为选修科目,每周2学时计4学分。[6]当时的全国性教育期刊,如正中书局的《教育通讯》和商务印书馆的《教育杂志》都发表了不少关课程论的论文。
20-40年代是我国近现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改革和实验比较活跃的时期,对教育改革在各个方面的深入程度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发掘和认识。这一时期对课程论的研究与美国等西方国家是同步进行的,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是,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小学课程教材和课程沿革史方面,在课程理论方面主要是介绍和移植美国的课程论,课程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所欠缺。尽管如此,课程论作为教育科学内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得到了重视,特别是对小学课程教材的研究不逊于当时作为热点的教学法和教授法。我国课程论学科已具雏形,并受到教材研究和课程史研究的有力支持,初步展现了课程论研究的辐射力。
(二)课程论作为教学论的一个组成部分研究的时期:1949-1988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学习苏联的教育科学。苏联的师范院校只讲教育学,在教育学中讲教育基本理论、教学论、德育论、学校管理,形成了教育学的四大块,把课程论放在教学论中,内容也仅仅是介绍政府颁布的有关课程文件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和苏联一样,我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没有把课程论作为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来研究,这和教育体制上由国家统一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各地区、各学校和教师只能遵照执行的管理模式密切相关。
我国的教育学界当时没有把课程论作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并不等于我们没有研究课程问题。在我国出版的教育学和教学论著作中,课程问题还是得到了一定的关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后,课程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得到越来越深入的研究,并导致课程论终于从教学论中分离出来,成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编写组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是1961年至1963年间编写的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教材的讨论稿,对课程设置的依据、各门课程的目的和任务、课程的安排、教材的选择、教材的组织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它是同一时期极少数将课程论内容列专章并依据当时的观点作精要阐释的教育学著作之一。
1981年,教育部直属的、以研究、编写中小学教材为主要任务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设立课程教材研究室,并创办了全国第一家《课程·教材·教法》杂志,我国课程研究工作者有了集中发表自己关于课程教材的意见的园地。该刊的宗旨是探讨中小学课程教材的编制原理,研究课程、教材、教法的改革途径,刊发包括课程编制的一般理论,教材编写的一般问题,中小学各科课程设置、相互联系和前后衔接的问题,中小学各科教学目标的研究,课程教材改革的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课程教材沿革的参考资料和分析研究,外国课程教材的参考资料和比较研究,国内外课程教材的书刊评介等方面的论文等。创刊号发表的戴伯韬《论研究学校课程的重要性》一文,奏响了新时期我国课程研究的序曲。作者在文中论述了研究学校课程的重要意义、编制学校课程要符合客观规律、应该按照教育方针编制课程和关于课程的编制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他指出,学校课程不仅把各科教学内容和进程变成整个便于教学的体系,而且是培养什么人的一个蓝图,课程论是学校教育学中一门重要的分支学科。这同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以及文化科学技术的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主要是生产方式决定了学校课程的内容和性质。学校课程要根据一个国家发展生产需要、政治的需要和人民的需要来制定,不能墨守陈规,必须重视课程的研究。[7]但这种要求重新建立课程论学科的呼吁,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在思想上的束缚,以及在当时课程研究人员少、课程研究机构不健全的情况下,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同年出版的该刊第2-4辑中,刊登了陈侠《课程研究引论》、叶立群《中小学课程设计的三个问题》、刘英杰《中小学课程设置的几个问题》等研究文章。1983年,教育部批准成立了课程教材研究所,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合署办公。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外国教育丛书》中,有关中小学课程研究与改革的内容,占了一定的篇幅。接着又编辑出版了国内第一套《课程研究丛书》[8],其中《课程研究的理论与实践》、《课程理论》、《学校理科课程论》、《普通中等教育内容的理论基础》等译著集中介绍英、美、日、苏等国有关课程研究的理论。此后,关于课程研究的论文在全国各个刊物上逐渐多起来,同时,对国外课程研究情况的介绍也逐步增多。
1984年,山西大学史国雅发表了《课程论的研究范围及指导原则》一文,介绍了国外和我国课程论研究的概况,他提出课程论研究的范围应当包括课程设计和课程实践两个方面,而课程实践即指教学。编制课程和教学课程应当结合起来,绝对不能把二者分割开来。[9]他第一次课程论研究的领域扩大到了教学论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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