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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新机制 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新机制是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重要战略选择,当前应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综合机制。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立发展改革、城建、公安、劳动、财政、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机制。城市规划应以城市实有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为基础来规划。强化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统筹,建立多级政府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中央政府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对农民工随迁子女集中区域进行资助,减轻流入地政府财政压力。建立全国性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深化“两为主”方针内涵,实施“两个全部纳入”政策。将包含农民工子女在内的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发展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在财政拨款上予以倾斜;各级政府设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可以考虑将土地出让金或物业税的一定比例划拨为农民工子女教育发展经费。 三是分类管理,支持和规范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发展。对于城市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政府应实事求是地制定审批办法和学校办学标准,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在这类学校发展方面,可借鉴上海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公办民办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是积极探索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新机制。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强化政府责任;待时机成熟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在高考招生制度没有根本突破的情况下,鼓励部分省市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改革和发展试验区,探索“市民化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城市参加中考和高考的新模式,通过教育融入实现社会融合。城市职业高中应无阻碍地接纳外地农民工子女就学,中职与高职相互衔接,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五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减缓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学校就读的压力。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加大农村幼儿园和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助于提高农村教育吸引力,增强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意愿,缓解城市教育供求矛盾,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六是建立强有力的督导评价机制,将农民工子女教育发展问题纳入政府业绩考核范畴。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议题,纳入各级党政主要工作内容,明确牵头部门和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农民工子女合法教育权益,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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