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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作为我国未来10年教育发展的纲领性宏观政策,其关注度、敏感度之高,恐在世界教育界也绝无仅有。《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大量媒体进行了报道,发表了很多意见。有的关注规划纲要制定过程,有的则关注若干具体内容,各种观点众说纷纭。有媒体认为:《规划纲要》的制定过程所呈现出来的民主和开放的精神令各界好评,可能是中国教育决策模式转型的一次重要契机,也将是一个社会各方参与决策的样本。也有媒体表示了对《规划纲要》中改革步骤的担忧,认为《规划纲要》对很多公众关注的教育问题都有所回应,但是怎样落实,却缺乏改革的具体步骤、行动、完成时间节点,比如,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问题在1993年版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有明确的表述,不能称为“亮点”。 一定的社会政策必须要与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超出或落后于现阶段社会形态的政策都是不好的政策。综合看,对《规划纲要》的评价,应该从三个维度上进行考查:一是看它是否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从而有力地支持、促进教育发展;二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三是看是否与社会的核心价值相一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首先,《规划纲要》之所以得到媒体的好评,是因为它体现出对教育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教育规律的尊重。以往偏离教育规律的政策确实存在,教育政策有时封闭于科学世界而偏离了作为自身根基和意义源泉的生活世界,教育市场化、教育项目化、教育模式化等各种思潮和行为一度喧嚣尘上,用管理经济的办法管理教育成为“时尚”。从教育的本质而言,教育是人的存在方式之一,是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是人重要的实践活动形式。教育的根本旨趣和最终目的是使人过上幸福而有意义的生活。在一般意义上,幸福而有意义的生活是指个体在与社会共同体的进步趋势基本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统一,和谐共生。教育不仅仅只是实现未来生活的手段和工具,教育本身就是生活的目的,教育的目的就是实现生活的意义。显然,教育不是控制,也不是将教育作为通达生活世界的工具,而是将教育就看做生活世界本身,看做生活世界的一部分。有媒体评论,《规划纲要》中关于“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的表述与口气前所未有。由高高在上到躬身询问,再到平等对话,这一转变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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