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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广西钦州市  2013-03-05  字体:  

  五、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钦州市政府网、钦州人才网、钦州市科技信息网、教育部中国留学网、其他国内外新闻媒体等发布招引公告。

  (二)材料申报。申报人通过钦州人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钦州市领军型创业人才报名表》;

  2. 《钦州市领军型创业人才创业计划书》;

  3. 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4. 可以证明申报人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三)组织评审。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办公室会同市科技局邀请国内同行权威专家或我市发展战略有关咨询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评审和经济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初步推荐人选。

  (四)面试洽谈。市科技局、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办公室邀请技术专家和管理、投资专家等组成面试小组,对专家初步推荐人选进行面试,根据面试小组意见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呈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办公室组织申报者个人和各创业载体进行项目对接洽谈。

  (五)项目签约。项目洽谈结束,由各创业载体与洽谈成功的领军型创业人才代表签订投资创业协议,明确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办公室鉴证,并将项目资助意见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

  (六)材料申报常年受理,评审认定和面试洽谈每半年组织一次。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滨海新城管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办公室设在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领军型创业人才引进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工作;市人社局主要负责材料受理、资格审核、办理领军型创业人才引进手续、兑现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等;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专家评审、后续科技专项扶持等;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引进人才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其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努力形成抓好引进领军型人才的工作合力。

  (二)资金投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用于引进、扶持、表彰领军型创业人才或团队。创业启动资金、风险投资资金、贷款贴息等费用需纳入市财政预算项目;由市金融办协调成立专门的创业担保公司负责人才项目的融资担保。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吸引、支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钦州发展。

  (三)环境建设。加快钦州市北部湾国际人才创业基地建设。加强与我市产业发展紧密关联的重大科技平台和载体建设,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落户钦州。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推动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与钦州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自主创新。树立科技创业典型,在全市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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