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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10年情况总结
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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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丰富活动,创新载体,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

  1.大力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营造规范用语用字氛围

  省语委根据国家语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精心组织每一届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在扩大参与面、拓展内容和形式、收到实效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突破,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造了规范用语用字的良好社会氛围。如2002年第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在成都成功举行了开幕式;2003年成都市、德阳市、泸州市、四川师范大学等单位在推普周期间开展了网上语言文字知识竞赛;2004年成都市把推普周与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结合,开展用语用字专项调查摸底;2006年起至2010年,成都、宜宾等地每年在推普周期间对市级部门都要开展一次免费普通话培训等,社会规范用语用字意识明显增强;凉山州结合“普九”,深入到乡镇,拓展到广大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宣传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13届推普周活动的实践,各地、各高校和各行业进一步加深了对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将推普周活动视为展示和提升本地、本校、本行业精神风貌和文化品位、提高素质、优化环境的有利契机,加大了对推普周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省语委把开展推普周活动作为对市(州)、行业和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举办了多次“园丁杯”教师普通话演讲比赛、两届“青年教师风采大赛”、“教师普通话演讲与才艺比赛”、“四川省首届大学生普通话演讲比赛”、“全省公务员普通话大赛”,“少数民族干部双语比赛”和“行业职工普通话比赛”等活动。为了方便四川人学习普通话,2001年,省语委、省交通厅与四川教育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四川人说普通话》电视教学栏目。通过栏目教学,着力针对四川人说普通话及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技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宣传培训。该教学片在四川教育电视台滚动播出后,又经四川教育音像出版社制成VCD教学光盘出版,获得四川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2002年四川省第4届优秀电子音像制品出版精品奖。四川省在第七届全国推普宣传周宣传品征集活动中,有9份作品获得各种奖项,其中四川理工学院中文系集体创作的推普歌曲《普通话之歌》获入选奖(全国三个)。2003年,四川省语委办被评为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2.积极进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提升语文应用水平

  围绕国家语委提出的“2010年,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不断强化政府职能,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水平。2005年,成都市通过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省语委根据国家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结合成都市的评估实践和四川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类评估,分类统计的方法,制定出了重点突出、简便易行的《四川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及一系列评分登记表。2006年至2010年,四川省已有14市(县、区)通过了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通过评估达标工作,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推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做到“保障落实,制度健全,过程管理完善”,保障常规工作正常开展,计划、检查、考核、总结和归档等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对各层次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进行了政策法规和评估知识的培训;促进了四川省各市(州)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员、经费等都得到了保证和落实,并且加强了语言文字工作与各行各业工作的融入和渗透,营造了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语言文字环境,为促进各地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提高人民群众整体语言文字素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深入推进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发挥基础带动作用

  2002年3月,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公务和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的通知》,对各类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务人员分别情况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全省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按照各级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语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5年,四川省语委、省教育厅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发展。通过调查研究,在借鉴省内外开展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了“四川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合格学校基本条件”、“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四川省大中专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并转发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国家级示范校的基本条件”,明确要求省级中小学校风示范校、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必须是省级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此前已被评为省级中小学校风示范校、示范性幼儿园的,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语委要按标准补评省级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目前,全省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23所,省级示范学校83所。通过示范学校的创建,不仅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而且在当地有效地发挥了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基础阵地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规范汉字比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按照国家语委、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安排,2008年以来,四川省积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和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四川赛区选拔赛,为全省大、中小学学生搭建学习和交流经典诵读、书写规范汉字心得体会的平台,为学校提供展示经典诵读、书写规范字教育成果的机会。今年7月,又积极组织成都、德阳、遂宁等市的中小学积极参加全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促使青少年熟悉经典、热爱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提高文化素养。

  四、服务社会,规范操作,大力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

  10多年来,四川省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为主线,坚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保证质量、体现公正”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普通话培训测试质量放在第一,不断加强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力度,努力维护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印发了《四川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前训练管理工作的意见》、《面向社会普通话测试操作流程》等文件,在确保测试质量的同时,尽量为受测单位和个人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服务,并多次深入到各测试站点及测试单位指导工作,每年圆满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总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在国家语委、教育部的领导下,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者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研究制订国家、省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机遇,尽职尽责,开拓创新,努力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为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创建和谐美丽四川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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