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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10年情况总结
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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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固法治观念 努力推动语言文字工作上新台阶

  --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0年情况总结

  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以来,四川省语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语委、教育部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以广泛开展各种活动为抓手,坚持 “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的工作方针,全方位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不断巩固和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努力创建适合全省实际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强化意识,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晓度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以来,四川省语委积极组织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全省21个市(州)、各高校和各行业系统每年都以推普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普通话水平测试、经典诵读大赛、书写规范字比赛等活动为抓手,结合各市(州)、各高校和各部门实际,纷纷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街头宣传、广场咨询等活动,广泛组织干部、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学习贯彻国家和省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增强大家的语言文字法规意识。如2002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在成都市召开了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家座谈会;2006年开展“全国普通话形象大使--四川赛区中国移动通信杯选拔赛”活动,都将语言文字法规知识列入比赛内容。

  同时,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四川实际,代省政府草拟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并于2004年2月1日由省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为全省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化语言文字工作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制基础,探索了地方执法机制的建立。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从不同侧面认真开展了语言文字依法推进工作。如:成都市政府印发了《贯彻执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的意见》,制定了《成都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成都市招牌管理办法》,在《成都市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规定》《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和广告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中也有相关要求。泸州市先后下发了《贯彻执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国家机关及服务行业推广普通话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使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章可循,强化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政策、资金及人员等方面提供了保障。甘孜州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配合第四届康巴艺术节暨中国·甘孜香格里拉国际旅游节的举行,由甘孜州教育局、州民委牵头,会同州和康定县两级工商、文化、卫生、公安、城建等11个语委成员单位对城区进行了社会用字检查,对标牌等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整改。绵阳市语委依法向各县区教育局、市级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明确要求;德阳市、凉山州依法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管理,修订对国家级、省级测试员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二、完善机构,服务中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川省自成立语委以来,一直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省语委主任,分管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任副主任,有关厅局的分管领导为省语委委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发布以来,省语委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法管理,不断完善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管理机构,目前四川省有31家省语委成员单位,21个市(州)、45所高校、4个厅局、行业系统建立健全了语委、语委办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省语委成员单位和各位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其作用,巩固、完善与相关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协调制度,在征求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和各位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今年9月省语委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正式签发了《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定位语言文字工作,明确语言文字工作不是中心,但服务中心;不是全局,但关系全局,在多年的语言文字工作实践中,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如省教育厅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工作目标的考核中;成都市语委纳入了创建文明城市中心工作考核,在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中将规范用语列入公务员基本素质要求,创建全国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时,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成都市语委与成都市创建办联合开展全市社会规范用字检查工作等,全力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社会用语用字环境,发挥了语言文字工作在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200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7〕197号),确定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任务、目标及发展方向,强化了全省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目前,四川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和各级政府、语委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有效工作机制,努力使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于全省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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