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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中国科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1-03-07

欧洲科学基金会关于研究和学术领域科学行为规范

  英国经济及社会研究会(ESRC)已为社会科学界制订了一个政策声明及行为规范草案,它既能使社会数据最大限度地为科研界服务,又能保护数据的所有者的利益(文献x)。

  法国研究与发展研究所(IRD)最近开展了专门针对发展研究职业规范的大讨论。希望通过讨论,确定在合作进行科研开发的情况下,是否有一些特殊的因素需要考虑,因为这些合作国家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特征,以及他们的人力、物力资源有所不同。

  数据的积累、处理及存储

  实验研究的各个阶段都会有数据产生。完整的数据是重要的资源。通过它们,以后能对该项科研的诠释和结论进行检验。它们可能还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因此,最重要的是,所有的原始数据,都必须以一种既安全、又便于提取的方式来储存。

  各研究所必须特别注意原始研究数据的成文和归档。在某些科学行为规范中,建议保存期至少为10年,对特别重要和敏感的数据,则保存期还要更长一些。对存储数据有实际困难或其它问题的研究所,则应考虑存入国家或地区管理的档案馆。

  科研成果的发布

  在专业杂志上发表文章或出版学术书籍,是科研过程的一个重要步骤。它表明研究得到的数据、理论、诠释及典型例子已正式进入了仇人领域。著作权和出版权是只能来自于对被讨论的工作的创造性贡献。当作者不止一个人,都应该对该创造性的、或分析的工作做出过显著的贡献;同时每个人也必须对换由该成果写成的文章或书的内容分担责任。那种名誉作者的做法,不符合上述原则及科学行为规范。

  作者还有进一步责任,特别是:作者应该提供一切有的关的详细材料、实验方法、所用的分析及统计技术,以便于读者来评审该研究所采用的手段的有效性。如果他们愿意,还可以重复该分析。作者们还必须诚实、坦率地列出早期完成的该领域的工作,并对其他科学家为此项目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及揭露潜在的利益冲突。

  科学杂志也有其责任。他们的行为应符合国家出版规范,全面接受其制订的规则,并保证相应高的出版质量。特别是要求评审人及编辑部成员必须揭露实际的或潜在利益冲突。另外,编辑部的成员,以及专业评审人的名字应定期公布。许多出版社还公布了明确的作者行为准则。

  现在科学界中,许多人通过讨论、书信或科学会议,与同事们自由地分享想法和数据,并以此作为他们进行思维的一种模式。通过这些非正式接触获得的信息,在未取得原创意者的明确准许,而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开发,也将被认为是侵犯了有关科学家的知识产权。

  识产权的保护

  科研工作者有责任保证他们成果的知识产权受到适当的保护。这就要求他们应完整、准确地保留导致他们新发现的各个阶段的记录,因为这些记录有时有可能必须拿出来面对法律的挑战。特别重要的是,他们在获得专利保护前,应避免向公众披露这些记录。关于披露的法律,欧洲和美国有很大的差异。

  科学家还有更进一步的职责,即应尽可能地保证他们的研究成果能被进一步开发应用,来为社会谋福利。这就涉及到转让问题。即当需将成果开发成产品并推向市场时,适应知识产权可能被转让,或以许可证方式授予工业或商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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