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科学基金会关于研究和学术领域科学行为规范
科学行为规范的范围
虽然科学行为规范的具体细节可以因某些特殊的要求或各国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但就其主体来说必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以后各节中还将做更进一步的叙述。
科研的规划与实施,其中包括对数据库及新发现的分析和记录
数据的搜集、存储及归档
研究成果的发表
知识产权的保护
对青年研究人员的培训、发展及导师的良师益友作用
对大学生及他研究人员的作用
有些行为规范,是围绕一些法律要求来制订的,例如在某种环境中工作的健康及安全问题、在研究中使用人和动物的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数据保护及个人机密问题等。
项目的设置和研究方法
研究项目的设置,应该有明确的目的性。或是为解答某一个科学问题;或能增加对某件事、某个人、某种观念或某种现象的进一步了解。研究项目的设置,必须有充分的根据;打算采用的步骤,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适当的。
各协议书及计划都必须用清楚、无歧义的文字书写。它们必须特别详细地包括目标、材料、方式、时间表及所使用的分析方法。不模棱两可的及完整的文件化的协议书,不仅对那些执行科研的人是必要的,而且对那些从事项目评价以及重复或继续进行此项目研究的人也是十分必要的。所有参与研究的人,都有责任严格地完成好这些重要的初始步骤。
在整个研究期间,所有参与者必须每天清楚、准确地记录研究的全过程及最后得到的结果。要特别注意保持记录的完整、诚实及安全。从事研究的人,必须在每日的工作记录后面签字,以表示对得到结果的谁。这些记录必须安全地以纸张或电子的形式来保存。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连续的、经得起检验的、符合科学行为规范的记录。
在人类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常常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些情况下,公民有权在个人生活中不受不道德行为的干扰。瑞典人类学及社会学研究会公布了一个道德原则规范(文献ⅸ)。其中对这类研究提出4项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是:
把拟定研究的各个方面,都告诉参与人;
保证他们的志愿协议书得到执行——“通知承认”原则;涉及人身的住处资料的处理及存储,必须在尽可能严格的保密条件下进行;
除为了该研究的目的外,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任何其它场合。
虽然如此,但要在保护个人与允许研究人员取得他们需要的数据之间寻找平衡点,仍是五件十分细微的工作。这些规范应允许佥地复制资料,甚至对有价值的(及昂贵的)成套数据进行二次分析,在这一过程过程中很有可能进出事先不能预见的、新的研究课题。这种方法实际上减少了重复的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对于这种方法,数据保护委员会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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