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科学基金会关于研究和学术领域科学行为规范
自律
科学界一直有非正式的自律的传统,以此来维护这一领域的纯洁性。在这日益复杂的科学界,特别是在过去20年的快速发展和激烈变化过程中,传统的自律已不能保证科学领域的纯洁性。
科研资助的不足使科学家间的竞争更为激烈,而单纯强调以发表论文作为衡量成果的标准,又迫使科学家急于推出“成果”。某些公共基金机构更对科学加上了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也同样使眼光都集中在出成果上,这就不自觉地诱导了某些人不走正道而去寻找“捷径”。这同时也是对思想和行动自由的传统科学价值观提出了挑战。
过去总认为道德问题一直是和社会科学及医学诊断研究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这些学科是以人为主要研究对象。随着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在这一领域道德问题也渐渐地显现出来。时至今日,道德问题在科学界的各个领域几乎是无所不在,经核实并已公之于众的科学领域的一些不正当行为和欺骗,使整个科学界的自律受到严重的挑战。对这一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忽视这一问题将后患无穷。这一问题应首先在科技办进行广泛的讨论。
所有这一切使有关科学界的纯洁性和职业行为规范问题,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这迫使科学界必须加强自律并使这一做更加透明。
科学界纯洁性的原则
科学界的纯洁性是建立信任的核心,科学的交流与合作完全有赖于此。科学界的纯洁性要求那些置身于科研工作的人,必须无一例外地严格遵照执行下列原则:
在调查工作的设计和实施过程,按最高的职业标准来执行
为科研而进行的数据采集和分析要遵循严格、开放的方式
对合作者、竞争者及前人的贡献,应采取诚实中,公正的态度
在科学质询的各个阶段,都要绝对地诚实,特别要避免:
——任何形式的欺诈,如伪造、更改数据或记录等;
——剽窃、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
——破坏其他科学家的工作成果、记录、调查报告等;
——作为审阅者或指导者,违反保密原则;
——科研人员合谋参与上述行为。
要想合格证职业和行到公众的信任,重要的是所有科学工作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严格遵守上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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