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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子女来京上学细则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  2010-09-14  字体:  

 留学人员子女需在我市中小学就读的,持以下材料直接到居住地管片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一)办理引进手续的留学人员子女,持个人户口卡和其父或母的《工作居住证》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二)未办理引进手续的留学人员子女,持其父或母的《工作居住证》办理借读手续,免收借读费。

  留学人员在为其子女联系中小学就读有困难的,可到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

  已在国外高校就读的留学人员子女,申请到北京地区高校插班学习;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进行审核和文化测试后,提出拟接收意见报市教委审批。

  申请高校插班学习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一)其父或母的《工作居住证》;

  (二)本人在国外高校学习的有关证明。

  已在国外高校就读的留学人员子女,申请到北京地区高校插班学习,只能申请插入二年级及以上非毕业年级学习。

  留学人员子女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在执行国家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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