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如何凭《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办理落户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  2010-09-14  字体:  

        (一) 落户对象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均可办理在杭落户。

  (二) 办理程序

  符合上款规定的人员,凭以下材料向杭州市公安局申报落户:

  1、《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本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个人同意其落户证明。

  各派出所凭杭州市公安局开具的《准迁证》和经审批同意并盖章的《审批表》予以落户。

  (三) 有关说明

  1、 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外国专家证》直接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外国人居留证》,无须落户。

  2、 对出国留学人员已取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来杭创业并要求落户的,可凭在杭用人单位出具的有关接收证明,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妥有关手续后,办理进杭落户或恢复户籍手续。

  (四)办理部门

  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华光巷35号户证办理大厅)

收藏此页   好友分享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每周四发刊中小学教师招聘电子周刊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