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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一轮教育改革,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重视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育规划纲要以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扩大教育开放为重点,对教育体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并提出十大改革试点,以此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教育规划纲要出台之际,为了加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领导组织,国务院成立了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为组长,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20个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010年8月25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章程》。此后,一系列重点领域改革陆续启动,教育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国务院对教育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进行科学分解。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任务分工方案,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分解为190项重点项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等11个牵头部门以及49个参与部门逐项负责落实。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逐条制定了分工任务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每项任务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工作安排。
为了确保教育改革科学推进,国务院首次成立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首届委员会由64位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委员组成,对应教育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十大改革任务,分10个组开展工作,负责对国家重大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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