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第六批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重点学科进行验收评估的通知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 2010-02-04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2004—2006年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教高[2004]544号)要求,我厅将委托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家咨询组于下半年对建设期满的第六批省级重点学科进行验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
学科建设是学校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对省级重点学科进行验收评估是促进学科建设的重要方面。各有关学校、各学科点要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2004-2006年省级重点学科点建设目标任务书》(以下简称目标任务书)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见附件)进行认真总结。
二、上报材料要求
1、评估报告和目标任务书一式十五份;评估报告中附表1-12的电子文档。
2、学科点成员(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只能在一个学科点出现,如确属跨学科工作,则在不同学科点填报的课题、经费、成果中不得重复(包括国家重点学科的成员)。一项成果(包括获奖、论文、著作、专利)、学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只能随主持人填一个学科点。
3、申请报告用A4纸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所填报各项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04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4、所有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到我厅高教处。联系人:刘建厅,吴红,联系电话:0371-69691855;69691865;69691869。
请各学科点如实填写申请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科带头人应对学科点的材料进行审核,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验收评估申请报告;
2.定性评估指标评分表;
3.定量评估指标评分表;
4.重点学科评估指标计分细则;
5.河南省重点学科代码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重点学科 评估验收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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