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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办学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建设一大批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
在办学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学校设置管理制度。我省制定《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学校设置,推动布局调整。对达不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学校,采取合并、撤销等方面进行调整。职业学校的数量由2000年的880所,调整到2010年的482所,校均规模由2000年的900人提高到目前的2800人。同时我们突出骨干学校建设,组织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创建,全省创建成101所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17所中等职业学校立项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二是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职业学校社会合作制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在学生和学籍管理制度方面,我们在2005年印发了《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健全学生管理各项制度。2002年、2003年曾分别研究制定《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强化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今年,我们又修订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全省统一学籍管理表格式样。全面推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系统的运用,确保招生数据和学籍信息的真实可靠。
四是建立健全办学经费保障机制。2010年,我省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全省确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最低标准为2800元(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500元。要求各地按照不低于最低标准、不低于实际投入水平,制定具体标准报省备案公布,并及时拨付。2007年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10年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实施办法》,明确国家助学金和免费的审批发放流程,设立了专门助学管理机构,严格审核资助对象,组织检查和审计,确保国家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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