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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武:谢谢葛司长。通过葛司长对九个制度的细致解读,我们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办学制度、专业设置制度、德育工作制度和助学工作制度以及社区教育制度有了全面的了解。我们经常说,制度建设是事业发展的根本,是保证,更是保障。相信在这些制度文件颁布落实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有请江苏省教育厅杨湘宁副厅长介绍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
杨湘宁: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荣幸有机会给大家通报江苏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尤其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
最近几年,我们在教育部统一规划和领导下,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推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江苏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47.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达到137万人,做到了连续6年使我们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结构大体相当。由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带动了江苏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5年的71%提高到2010年的96%。“十一五”期间累计培养输送了近2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江苏统筹城乡建设、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更加美好江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回顾江苏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历程,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制度建设是促进我们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也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下面,我根据通气会规定的主题,从4个方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如何坚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完善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些工作。
第一、颁布实施《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办法》是1999年8月正式公布实施的。背景是1996年5月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过三年的调研,根据江苏的实际,我们制定并由省人大通过了省实施职业教育法的办法,使职业教育在依法治教、依法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实施办法》着力将中央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法规化,着重解决江苏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规定了职业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加强宏观管理制度建设,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宏观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制度。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06年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省里成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宏观管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具体负责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省劳动保障厅具有负责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县级范围内技工教育基本归口教育部门管理。
二是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2010年,我省对接教育部的工作机制和要求,在省域范围内率先成立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章程》,形成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是创新中职、高职沟通衔接制度。2008年,我省对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进行重大改革,突出专业技能考试,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升学制度。成立14个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全省统一组织技能考试。落实公办职业院校为主、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招生的比例,增强职业教育升学制度的吸引力。强化人才培养体系衔接,积极稳步发展初中后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努力提高五年制教育的质量,办出特色。今年我们将试点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的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建立并完善新的中职、高职教育衔接的制度。
四是创建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制度。2010年,我省印发《江苏省县域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标准》,着重对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中的重要责任与作用。无锡、南通、扬州、连云港等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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