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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外文的使用也越来越多。例如:中央电视台的台标使用英文CCTV;一些化妆品、服装、文具等商品的名称、品牌和说明书单独使用外文;有些店铺的牌匾单独使用外文,没有中文;上海等城市的一些街、路名牌等使用英文RD.或ST.;许多报刊名称、交通指示牌使用中英文。还有些是中英文夹杂使用,如:3G手机,HAPPY牛YEAR;WTO、GDP等字母词在媒体上频频出现;一些酒店、宾馆接电话首先用英语自我介绍及问好;有些国家机关的名称牌和内设机构名称牌使用中英文对照;在中国召开的某些国际会议上只使用外语,不使用汉语;有的广告中夹杂使用外文等等。另外,还存在外文翻译不规范,错误百出,中国人不认识,外国人也不明白,甚至引起误会、闹出笑话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观念问题,认为个人能说外语显得有学问。一些地方则认为外文标志越多,越能显示其国际化程度。二是法制观念淡薄,无视或不知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该使用外文的地方使用外文。还有些是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超范围使用外文。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有些领域的外文使用没有规定;有明确规定的,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有些规定互相矛盾;还有些是需要研究应不应该使用外文。
社会各界关注外文使用情况
十几年前,外文的使用情况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立法之前曾经进行过外文使用情况调研。当时,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了有21个部委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各部委(行业系统)的外文使用情况,还对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个地(州、市)进行了外文使用情况调研。调研反映出的主要情况是:各有关部委对外文的使用没有明文规定,仅有习惯做法;东部、沿海大城市和口岸外文使用多,以英文为主,外文使用的比例约占20%;西部和中小城市外文使用得很少。
12年过去了,外文的使用比当年多了,社会各界对外文使用的反映也更大了。近年来,人大、政协的许多提案,都建议对外文使用的混乱状况进行规范,社会有关人士也一再呼吁对外文的使用进行管理。
为全面了解社会语言生活中外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便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教育部语用司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进行了外文使用情况调查,召开了有21个部委(局)和有关行业系统参加的外文使用问题座谈会,实地调查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黑龙江、山东、甘肃、浙江、广东、广西共10个省(市、区)的16个大中型城市的党政机关、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学校、城市街头、商品名称及使用说明、旅游景点、宾馆和餐馆、公共交通设施共9个行业系统中的1240个单位、2700人的外文使用情况。了解了外文使用的现状,研究了其对母语学习、使用的影响,特别是对今后(2020年)社会语文生活会产生的影响,我们应该采取什么对策。
调查结果表明:12年间,外文的使用增长了10个百分点,达到31%,外文的使用已十分普遍,已进入我国社会国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英语占了绝大多数,占全部外语语种的82.77%,英语在我国社会已经成为仅次于汉语的强势语言;外语使用形式复杂多样,以与中文并用为主;已出台的有关外文管理的规定,数量庞大,政策不统一,有的互相之间不衔接,个别规定还互相冲突。表现了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之间各自为政,国家层面对社会外文使用的宏观政策不明晰,全社会外语使用水平整体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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