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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多元化发展 《中国教育网络》 :著作权一直是资源开放共享不可避免的讨论话题,您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目前不少学校也在努力进行机构仓储的工作,您如何看待这一资源共建共享的模式? 李志民:应该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著作权法应该进行相应的修订。事实上,现行著作权法已经被出版机构过分地解读。比如,关于一稿多投的问题,出版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用霸王条款限制作者。著作权法第32条明确规定,从肯定的角度许可著作权人在法定期限后一稿多投,也就是说,法律实际上赋予了著作权人在法定时限届满后一稿多投的权利。事实上,学术界要避免的是一个成果多处发表后,谎称取得多个成果的学术不正之风。 所以,在一定层面上,著作权法常常被误读,这也是现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之所以困扰的原因,学术界应该打破出版商垄断学术资源的局面。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制定规则。最近,我们用了半年的时间,重新修订了网上发表论文的规则。对论文的版权所属,作者在网络上如何署名,网络参考文献如何引用等规则进行明确的规定。 再有,目前对学校教师课件的著作权归属并不明确。我们了解到,很多高校都在着手进行本校的机构仓储工作。机构仓储在国际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就是学校的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所有的职务成果和职务发明,都应该归属于学校,包括在任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作者在享有著作权之外,学术成果应该在学校归档,包括讲义、实验报告、实验数据、课件等,都应该交给学校存档。相信机构仓储的推广,将很大程度地推进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中国教育网络》 :您认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应该如何保证可持续发展? 李志民: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应该由政府进行引导性的资金投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实现百花齐放,多元化发展,政府不要试图大包大揽。保证开放共享的活力,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和激励政策。教育信息化不是具体的项目,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政府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同一规则下相互竞争,共同推进这一事业的发展。 要保持资源开放的活力,我们的评价体系一样需要改变。比如,我们现在的名师、精品课程等,是由少部分人评选的,而不是大众选择。不同的人对名师的理解是不同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互联网能够很好解决这个问题。由公众选择,自然能选择出好与坏。基于互联网的新的评价体系建立,将大大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开放,进一步将我们的教育资源推向更广泛的人群,促进知识的生产和应用,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民族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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