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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教育制度创新的现状描述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政府执政方式正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教育体制要全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及管理体制的要求,改革的目标也由单纯注重教育的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教育公平,不断提高公共教育的服务水平,改善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举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转变政府职能的地方教育行政制度改革
地方教育行政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按照这一要求,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组建了教育惠民服务中心,该中心形成了窗口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媒体等全方位的教育信息服务系统,每天汇总教育“情况专报”,由教育局领导审批,对需要改正和群众关切的立项,由督导巡视团跟踪督办。也就是说,在潍坊只要涉及教育方面的咨询和需求,均可在服务中心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解决。
在建立新型的教育治理结构方面,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党工委通过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公开、校级领导干部考核与评价全程公开使校务公开常态化,同时,辅以系列廉政制度设计,使教职工参与监督和管理。四川省南江县教育局采取民主化方向的改革,创新中小学学校领导干部选拔制度,以推动校长职业专业化和科学化选任进程。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培育学校组织内部的民主文化,而且有利于校长发挥办学自主权,推动校长职业专业化发展。
二是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湖南省委组织部建立“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对市县干部进行政绩考核。制度明确了考核范围和对象,内容和标准、组织和程序、方式和方法,以督促县级政府更加自觉地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困扰教育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长期制约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问题。麻阳苗族自治县率先在湖南省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明确规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正科级机构,教育督导相对独立,不再挂靠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向县委、县政府负责,成为名符其实的“政府”教育督导。
三是完善教育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问责机制,是教育行政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今年年初,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素质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在政府强力推行下,山东省教育厅的规范办学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湖南省委组织部与山东省教育厅所实行的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制度与素质教育问责制度具有创新性、实效性,教育督导与教育问责制度不再是“走过场、摆样子”,而是切切实实地发现问题,促进当地政府解决教育问题,不仅促进了党政领导的重教意识和教育职责的落实,也提高了政府公共教育服务的理念意识。
(2)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各地区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例如山东省招远市实施中考100%指标到校,有效控制初中辍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黑龙江绥棱县教育局通过“行政、教研、科研”三位一体,促进教育管理机制创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武汉市实行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出现了一批学校均衡、学业成绩好、学生负担轻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地区,如山东的招远市、甘肃的民乐县等。辽宁省盘锦市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教育公平,成为另一个“没有择校的城市”。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容包括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缩小学校差距,缓解择校现象。成都市武侯区、衢州市衢江区、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省海门市、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山西省绛县、湖北省潜江市、湖北省通山县、黑龙江省绥棱县等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实效。
各地通过建立“共同体”或组建“大学区”,以“名校+弱校”、“名校+农校”的方式,实行优质资源共享,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共同体”,促进区域学校均衡发展。该区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义务教育进行了改革:建立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构建教师循环交流体系;促进校本教研资源共享;建立考核捆绑评价机制。经过几年的建设,该区城乡义务教育的各个方面正趋于均衡。长春市组建“大学区”的实践,实现了三方优质资源的同享,即优质学校的副校长、主任管理理念的共享;学校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学区内学生活动资源的共享。
实施教师流动是缓解择校热现象的重要措施。在这一方面,各地少有与人事关系挂钩、“人走关系动”的教师流动,大多数案例是通过通过城乡教师结对、教师短期交流等方式,以及实行名师名校长的流动,如青岛市市南区的实践。这在一定层次也起到了提升农村教育的作用。
(3)政府主导、公民并举破解学前教育难题
学前教育是我国各级教育中突出的短板。随着入托、入园的高峰到来,许多大城市出现“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政府公共服务责任的缺失和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是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学前教育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如何认识和理解“政府主导”,它的具体实现方式是怎样的,上海市、绍兴市、北京房山区三个案例地以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给出了解答。
上海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及时地预测户籍人口跟常住外来人口增长的情况,对学前教育资源进行进一步盘整;同时完善创新体制与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幼儿园入学制度、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城乡结对发展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园格局。 2009年,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全部幼儿数的79.10%,基本满足了本市户籍子女入园需求。
浙江省绍兴市教育局建立城乡两种模式的建园机制,在城区实行“民办公助”模式,在农村倡导“镇村为主,多元筹措,政府补助”的方式的办园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模式,同时促进了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有效解决了学前教育的难题。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局因时、因地制宜,建立督政机制督促筹建公办乡镇幼儿园及其分园,并将中小学超编教师分流到中心幼儿园并统一培训、规范管理,为房山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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