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年代以来国家关于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
地方教育制度创新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已经有过一系列的部署和要求,其目标和任务越来越明确。这是当前深入推进教育行政改革、开展地方教育制度创新重要的理论依据和资源。
2000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 “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
200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经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推出“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的目标。提出“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
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转变和规范政府职能。依法理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不同职责,大力推进政事分开。按照建设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该文件具体提出了解决制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问题,以及对教育的宏观管理、有限管理、法治管理、绩效管理等目标。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要求。其要点,一是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二是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四是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
2010年6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改进人才管理方式”,主要任务是“按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人才管理制度。
5、《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
2010年7月举行的全国教育大会,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未来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地方教育制度创新的基本任务。
教育体制改革的6项重要内容
《教育规划纲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对教育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了6项改革任务:
1、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强调更新培养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2、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思路,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3、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4、改革办学体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大力支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5、改革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6、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提高我国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教育规划纲要》确定教育改革的10大试点
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10大教育改革试点包括:
1、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3、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4、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6、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7、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独立学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方式等。
9、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制定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10、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教育规划纲要》第十五章系统地提出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其主要内容是:
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