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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李志民博士 近年来,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为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最近,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为深入贯彻两部文件精神,《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杂志记者就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采访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志民博士。 记者:您有着长期在西方留学和工作的经历,对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着比较深入的了解。现在您作为教育部科技产业工作主管部门的领导,您是如何看待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的? 李志民:大家知道技术创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国家也已明确提出高校的科技工作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个人认为,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和转化问题应是把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将它推广、应用到企业中去,使其成为产品化、规模化的工作。通俗地讲,科研成果好比是种子,企业好比是农田,要想实现广种精收,必须要在培育良种、选种、因地适时、高效率撒种上下大工夫。也就是说,在种子和农田之间我们需要专门的人从事培育种子和销售种子的工作,需要大量的培育种子和销售种子的中介机构或企业,这也正是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所在。高校有一支力量很强的科研队伍,有大量的科研成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是高校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应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国高校的科技工作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应该受到更加充分的重视。 我们都希望中国能够强大、兴盛。我们知道一个强国一般都有一个强国的标志性产业。在谈到当今世界上七大工业强国时我们都能说出他们的标志性产业。例如,日本的电器,德国的汽车,法国的化妆品,意大利的时装,英国的金融服务业等。我曾和美国的教授、学生谈到美国的强项或标志性产业,他们多数人回答说是电影或娱乐业。的确,美国的娱乐业是它的第一大创汇产业。但是许多专家、有识之士在总结美国的强盛原因时都特别提到美国有世界上一流的大学,特别是美国有12O多所很强的研究型大学。美国的科学研究或者说发达国家的科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大学的科学研究和科研力量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 高校是培养人才,生产和传播新知识、新思想的基地。我一直认为,高校本身所具有的人才和资源优势使得大学在进行跨学科研究中更适合开展具有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界的联系和合作应该更加紧密,彼此间展开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应逐步发展成为普遍趋势。这些年来,我们鼓励大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并推进产业化发展的尝试,一些大学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也初步形成了自己有学科特色的科技产业,这是我们的特殊国情所致,主要原因是我国企业的研发力量比较薄弱;我们的用人制度、奖励、激励体制不够健全;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支撑体系。我个人认为,教育要有前瞻性,要有全局观,要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新型人才。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办科技产业的同时可以培养新型人才。例如,我国大学通过办科技产业已经培养了一批工程硕士以及经营性人才。高校办科技产业对于高校科技发展,转变科研人员的科研观念,特别是国家的科研体制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统计,在我国高校中,目前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大约有67万人,占全国科研力量的22%,而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占全国的70%以上。在2001年的国家"三大奖"中,国家自然科学奖18项中有9项是有高校参加的,占50%;国家发明奖12项当中有8项是高校参与的;科技进步奖137项中高校参与了64项,高校科研力量的作用和地位在近几年的上升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高校已经在国家的科技工作中赢得了一席之地,用科技部徐冠华部长的话讲:高校已经成为我国基础研究方面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重要方面军。为此,我个人认为,如果能整合高校现有人才,推动人才资源的有效结合,将会形成一批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群体,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突击队和排头兵。在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高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时代,高校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高校义不容辞、刻不容缓的责任。 记者:我国高校近年来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李志民:作为教育部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来讲,近些年我们的确开展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工作,这其中包括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评奖等对科技成果的管理,以及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管理,还有就是在高校系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规,同时针对高校情况制订了教育部系统相关法规等。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强调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更有效地加强和促进已建立起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的运作,每年要举办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目前我们正在研究着手设立"教育部专利基金"的必要性。 谈到知识产权管理,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年3月份,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对在国家的科研经费支持下完成的科技成果产权的归属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即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研究单位。关于这个文件,我们通常称它为中国的"贝多法"。美国于20多年前发布了"贝多法",其核心内容是规定在美国联邦政府经费支持下完成的研究成果属于研究单位所有,联邦政府保留对科技成果优先使用的权力,但据报道,20年来联邦政府从未使用过该权力。这项法案对于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我相信,我国虽然是今年刚刚颁布这个文件,它的意义还没有被社会各界人士意识到,但是它对促进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高校专利申请及专利授权情况? 李志民:由于我国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显著增强,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每年都取得了大量的科技成果,包括大量的专利技术成果。其中相当一部分科技成果具有产业化的应用前景,成为我国高新技术的生长点与辐射源。 近年来,由于我国专利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的保护意识不断加强,高校的专利申请也呈逐年增长趋势。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高等院校共申请专利27677件,占全国总量的7.7%;其中发明专利14028件,占全国总量的19.1%。全国高等院校的专利授权量为15247件,占全国总量的7.3%;其中发明专利4471件,占全国总量的28.9%。2001年高校专利申请量为3810件(其中发明专利2636件,占当年全国总量的17.8%),比上一年(2000年为2909件)增长30.9%;获专利授权数为1534件。由此可以看到,随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加强,高校技术发明成果也将呈逐步增加趋势。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目前高校的整体科研力量与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专利的申请量以及授权数量的比例是极不协调的。上面我们提到,高校的专利申请数量仅占全国的7.7%,专利授权量仅占全国的7.3%,另外,以2001年度统计为准,目前高校科技产业的产值大约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2%左右。由此可以看出,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进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提高国家整体的科技水平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记者:社会上对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情况有一些看法,如一些社会人士认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李志民:与高校所完成的科研任务相比,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是偏低,而是很低。当然,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应有一个正确的衡量方法及评估方法,不能简单化。我也了解到一些重点高校如清华、北大等,他们这些年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转化率有的是很高的,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高校科技成果总的转化率较低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缺乏资金、体制不顺等。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涉及到诸多因素,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在这儿着重想谈一谈,观念更新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重要性。任何制度或机制的创新,都离不开观念的转变。只有观念更新了,才有可能在制度和机制上创新。我个人认为,要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速度,观念的更新与转变应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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