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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对其教师办公电脑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编号:LCZ2010040 2.采购项目:教师办公电脑 3.采购内容:教师计算机201台 笔记本10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1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零伍佰元整(¥1160500)(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8.1时间: 2010年12月10日- 12月20日每天8: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8.3传真报名网上下载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经加密),同时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0578-2292509),并及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1210200009200002603;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经采购中心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工本费到帐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采购中心人员将告知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密码。(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3.1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有出入的,以纸质版本为准; 8.4联系人:邵杨政(报名),施伶俐(项目负责人); 8.5联系电话:0578-2292509(报名);0578-2292507 8.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报名的需将营业执照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1月7日11:0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月10日9:00(北京时间) 1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1年1月10日9: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4.采购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仕恩 ; 联系电话: 2301980 地址: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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