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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山市华侨中学的委托,就中山市华侨中学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103Z676ZHG676JO,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0)0321)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14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简要内容:笔记本电脑207台,要求为国际知名品牌,每台笔记本电脑均须配电源线、一个电源插座和充电器、光电鼠标及电脑包。 3、项目完工及验收时间: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或其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是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所投主要产品(笔记本电脑)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函和售后服务保证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所投主要产品(笔记本电脑)的制造商的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本项目采购设备中笔记本电脑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报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6、 在中山市内须设有直属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1:30 ,14:30至17:00。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办理。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28日8:3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8日9:30 3、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8日9:3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办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 0760-88722680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0-8836193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83654 E-mail: 076098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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