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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版权门槛 在这场数字资源争夺战之中,版权是图书馆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朱强认为,版权可以保护整个图书行业的价值链,包括著作人、读者、出版社、图书馆。如果没有版权问题,所有的图书能够通过网络获取,出版社和图书馆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北大在开放各种数据库的时候,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约以保护著作权,简单地说,只要能够在校园网,就能享受相应的数字资源服务。 国图的数字资源包括诸如金石、图书、年画、甲骨等具有中国特色、又没有版权的自建资源,而对于那些有版权的数字资源,则是通过购买各类专业数据库、获得作者授权等方式获取。 在抓取网站的时候,国图已经遇到过类似的瓶颈问题,国图在因特网上提供政府网站的内容服务,是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但对于其他商业网站,涉及到版权问题,目前还不能提供服务。 第三种办法是,国图希望通过作者授权的方式解决版权问题。每年国图要举办文津奖,首届文津奖由读者最终选出9本畅销书,国图希望得到作者的授权,从而服务于图书馆的读者。另外国图还通过捐赠的方式得到作者的授权。 在版权问题上,各种商业内容资源提供商采取不同的方式跨过知识产权这道门槛。以超星为例,以前大都扫描没有版权的书本,而现在则是找作者给予授权,通常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是向作者赠送10年期读书卡;第二是根据下载量给作者付费;第三是作者要求单独定价,向用户单独收费。据透露,超星目前已经得到18万读者的授权。也正是由于版权问题,Google推出的图书搜索才被迫中止,等待相关法律裁决。Google认为,图书搜索主要是在技术上实现保护版权,尽管读者可以通过关键字轻而易举地找到所需要的图书,但不能免费阅读图书的大部分内容,Google只提供每个搜索前后5页,同时不可以打印、保存及复制。Google已经开始提供无版权图书的PDF文件下载服务,这意味着,如果版权问题解决,Google将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图书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图书。 知识产权始终贯彻在数字化资源的过程中,包括前期的电子资源、网络资源和卫星资源的采集到后期的各种服务(网站、电子阅览、电子邮件、电子商务、数字广播等)。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公众图书馆显得比较宽容,第7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此条例既保证了公众图书馆作为公众设施的职能,又保护了著作人的知识产权,可谓来得及时。 控制:文化话语权 图书馆内数字化资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种资源又不同于一般的自然资源,属于公众领域的文化遗产。2004年12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信息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之一,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可以这么说,谁掌握了这些资源,谁就掌握了下一代的话语权、文化的话语权。 尽管Google以“知识共享”为理由,投入大量金钱、技术、时间和人力不遗余力地帮助欧洲图书馆数字化,但还是遭受了几个大型图书馆的抗议,扫描计划不得不中止。2005年4月底,欧洲6国领导人联合提议建立“欧洲数字图书馆”,实现欧洲图书在网上的共享。 联合协议中称:“如果不进行数字化,也许明天欧洲文化遗产可能就会在未来文明中失去自己应有的地位”。去年,南亚诸国也在计划共同建立一个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同时还将对相关法律加以修改,防止传统知识遭到商业专利的盗用。
在“知识共享”方面,中国已经在某些项目中和国外机构有过良好的合作,国际敦煌项目就是成功的例子。该项目是中、英两国合作牵头的,在统一网络平台和数据标准之后,书目数据在网上共享,对象数据放在本地,在网上提供服务,无偿地供研究人员使用。这种合作模式为图书数字化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从利益最大化来说,国图并不排斥和Google这样的商业公司合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本馆数字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不能随便被拿走,要保证为公众提供服务。富平说,坚决反对商业公司利用国图数字化资源商业化,她正在组织起草国家图书馆合作开发馆藏特色资源管理条例。朱强也希望借助商业公司的技术和资本力量来帮助北大传播知识,可以将书目提供给百度,但是资源一定保留在本地,这是知识产权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基本做法。 国家图书馆也与提供数字内容的商业公司讨论版权、文化遗产等一系列问题,国图直截了当地提出:要保存中文资源。如果商业公司倒闭,或者中文数字化资源全部给国外公司拿走,那么中文数字资源的优势在哪里?我们又该如何传承文化?又如何谈得上保护文化遗产?这些问题基本上都能得到商业公司的共鸣。 商业公司要市场化运作,与国图合作的同时也在与国外公司合作,希望将中文资源市场做大。张秀梅说,万方数据也希望与Google及国图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由此扩大市场知名度,通过国图拿到很好的资源,要在图书市场中找准定位,达到做大市场、多方共赢的目标。而国图希望与更多的像万方这样的专业公司合作,既解决了知识产权,还能保存国内专业数据资源。国外也有不少公司在和专业数据提供商谈合作,双方都在争夺数字化资源,从而更好地为本国读者服务。 孙承鉴乐观地说:“Google不可能将中国数据资源拿走,只能像现在这样以拿走书目的方式达到共赢”。他说,数字化增加了图书馆的功能,也为图书馆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国家必须增加投资,扩大数字图书馆的服务范围。他举例道,中山图书馆联合广东省一些图书馆开展网上资源服务,每个月大概服务1000多名读者,点对点将图书发送过去,每天有8个人在线服务。 国图也在积极寻求多种解决方案,打破传统图书馆“围墙”的概念,做好虚拟化图书馆,多方位为读者服务。国图目前有600多台计算机终端,在局域网内提供读者查询浏览信息,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费用。国图也根据读者的需求改善阅读环境,满足读者不同需要,希望将国图办成一个功能丰富、满足多层次读者需求的公共场所。 看来,在数字化、网络化的冲击下,国家图书馆已经找到了应对的措施,从容面对。 “中文数字资源量非常庞大,国家图书馆有义务采集、整理、加工、服务和长期保存这些有价值的中文数字资源,这是国家图书馆必需履行的职责。” 采访手记:守护信息资源 数字图书馆或者图书馆数字化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世纪90年代数字化开始时,国内图书馆就在探索数字化。现在图书馆面临的是数字化加上网络化带来的冲击。 冲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忽视冲击背后的含义,图书馆的数字资源是典型的信息资源,而信息资源已经被国家放在战略的高度,同能源、材料资源一样重要。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独特处在于传承文化,这是别的资源不能相比的。 在采访中听到这么一句话:“必须占领中文信息资源制高点”。该位人士不反对商业公司公开数字资源,也很欢迎和他们合作,但所有权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对数字化技术融合之后的清晰判断,先在形式上保存再谈如何发挥作用。 目前我国社会处于变革时期,西方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很厉害,吃汉堡包喝可乐长大的年轻人,大多通过“出口转内销”的资源了解传统文化的。相反,国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很热情,积极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再按照他们的思维方式消化、产出新的文化。这些文化大多是中国文化外壳,西方文化内核,大量中国传统故事被改编得面目全非。难道这就是公开数字资源的后果?再者说,文化数字资源被国外拿走,服务于本国读者,就等于我国丧失了独特性,谈什么保护文化遗产? 信息资源公开与共享是必然的趋势,否则就成了“一潭死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价值,但是在公开与共享的机制方面,还要从长计议、逐步摸索。庆幸的是,以国图为代表的公众图书馆正在思考这些问题。 来源:计算机世界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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