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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积极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入学率、巩固率等几个核心指标的监控,加强对转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和信息监控,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学业资助制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对处境不利、处于失辍学边缘的少年儿童给予更多的关爱、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经费、校舍、设备等各种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23个县开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试点,到2016年,23个试点县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完成2000余所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到2020年,全省非试点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所有县(市、区、特区)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资源共享的学区化管理改革,大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积极探索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
(九)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生活、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到2015年,在现有93万初中寄宿生基础上,再增加40万初中寄宿生;到2020年,全部解决农村初中生住宿需求。坚持就近入学与相对集中办学相结合,根据实际需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向小学延伸,小学生住校率达到20%。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十)扩大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
按照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教育人口下降和人口流动的趋势合理调整和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加强城镇中小学基本建设,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实施城镇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按照构建黔中经济区需要,在大中城市和县城新建200余所主要服务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中小学,其中,贵阳市新建70所左右,遵义市、毕节地区各新建30所左右,黔东南州、黔南州、六盘水市、铜仁地区各新建20所左右,安顺市、黔西南州各新建10所左右,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十一)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按课程计划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力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在农村初中普遍开设《农村实用技术》等地方课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积极推行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突出学生参与,加强师生交流,注重实践环节,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加强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和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丰富学习方式,突出动手动脑,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科学素质的提高。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严格控制班额,逐步推行小班教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和服务的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质量奖励制度,建立教学成果、教研成果奖励制度等。坚持科研兴教,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育教学科研网络,搭建教学研讨与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教学交流与研讨活动,大力推行校本教研活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
(十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能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减小作业量和考试次数,禁止举办重点班;家长要与学校配合,尊重孩子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以保障学生必要的了解社会、服务社区、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及校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增强学生体质。
专栏3 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重点项目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城镇化中小学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农村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工程。中小学“班班通”工程。
义务教育质量工程: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名师培训培养工程。中小学教师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激励计划。薄弱学校管理与发展计划。城市优质中小学拓展工程。农村学校(教学点)教育教学专业扶助计划。万名校长培训工程。课堂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计划。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试点。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计划。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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