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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民族教育
(三十)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加快普及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建立扶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民族中小学、民族职业学校和民族高等院校的建设。支持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自治州及11个自治县新建、扩建一批民族学校。支持和帮助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凯里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扩大本科教育规模,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按照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贵州民族学院的协议,加大对贵州民族学院的扶持力度。完善有关民族政策,扩大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规模,积极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专门招收边远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的民族班。
(三十一)大力提升民族教育水平
在民族地区中小学和民族中小学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到2020年,省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达到100所左右。建立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专业支持与服务体系,提高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发展的保障水平。建立双语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双语教育,大力推行普通话教学,克服少数民族农村儿童语言障碍,切实提高双语教育质量。在中小学普遍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专栏8民族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民族教育基础建设工程:边远少数民族农村学前双语教育扶助计划,举办免费双语学前班,向学前及小学低年级学生提供双语教材及课外读物。省部共建贵州民族学院项目,支持贵州民族学院建设和发展。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在民族地区改扩建一批民族中小学。民族教育特需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开展“双语”教师、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民族中小学教师、校长、民族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及异地交流学习。人口较少民族免费教育计划。对人口较少的毛南族,实施从幼儿阶段到高中阶段的免费教育。
民族教育特色发展计划: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行动计划,健全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激励机制,加强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配置,完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课程体系,抓好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建设工作。民族高等学校特色发展扶助计划,重点支持7所民族院校的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具有民族、地域特色专业和学科的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省级示范性高中民族班发展计划,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民族高中班。支持民族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民族特色专业和民族特色班。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发展计划,增加省内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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