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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五)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教育国际化既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充分发挥我区的区域和资源优势,以蒙古国、俄罗斯为重点,加强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优秀人才的国际竞争力、公民的国际交往能力和我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全面推进我区教育国际化进程。
(四十六)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大力引进海外智力和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一批掌握国际前沿技术、拥有创新成果的较高水平学者和管理专家。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机制和新模式,引导我区高校、高中与国外知名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合作办学,加强中外合作专业、课程开发,建立评估机制,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向高质量、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推进国际理解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借鉴和引进国际权威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办学模式,培养国际化应用技能型人才。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的引导和服务。探索与境外高校的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
(四十七)实施“留学中国计划”,继续扩大留学生规模。继续完善以推动学科建设、科研合作、管理队伍建设为目标的出国留学选派机制。扩大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力度,到2020年在我区留学生规模达到6000人次。逐步建设一批国际化的学科专业和课程,鼓励高校探索建设一些用外语授课的特色专业。完善来华留学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外汉语师资培养和汉语预科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校在国外设立孔子学院工作,全面推进汉语国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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