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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十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建立人才需求与学科专业调整机制,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和学科布局,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优化区域布局结构,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的需求,加快区域内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十三)促进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办学风格和办学特色。支持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重点建设若干所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健全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估的新机制。针对不同类型高校制定不同的办学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评价体系。按照应用基础人才、应用人才、技能人才三个培养方向,加强引导,加大投入,重点建设3至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10至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逐步形成我省类别清晰、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
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面向学科专业的支持激励机制,克服高校发展的同质化倾向。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支持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扶持优势传统学科创新发展,重点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空白学科和应用学科倾斜。加强学科建设管理,建立特色重点学科退出机制。
(二十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实施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造就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全面推进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强化实践环节教学,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际操作能力。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制定推进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激励政策,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共同制订教学计划,定向培养人才。加快建立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构建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实践相结合,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一批校外创新培养基地,营造创新学术环境,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20年,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在校生大致相当。
推进高等教育学分制改革,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鼓励开展跨校选课和校际学分互认,推进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实行弹性学制。
(二十五)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和省战略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创新,重视研究、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构建比较完整的国家、省和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发挥高校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学科、重大项目的支持,凝聚力量,组织攻关,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建立一批产学研示范基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联盟和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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