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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九)关心特殊教育发展。关心残疾儿童少年成长。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完善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加强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补助。加强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落实特教教师岗位补助津贴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
(三十)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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