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十五)推进普通高中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布局,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不超过50个班。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十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从201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中学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2014年对高考科目设置与考试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要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为学校开设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条件。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鼓励普通高中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关注学生自主发展,适应不同潜质学生的需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
(十七)支持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形成自身办学特色。实施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通过联合开发课程、开放高校实验室等方式,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学生进行联合培养。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