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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三网融合要解决的是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问题。而广电、电信之间业务的互相渗透、互相融合,面临现实的困难,并非一蹴而就。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认为,公益属性的广电业和完全市场化的电信业具有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且长期独立发展的这两个行业,在观念上、行为准则上存在巨大的差异,都使三网融合的推进面临挑战。 三网融合带来新的增长机遇。据专家估计,三网融合将带动设备制造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在未来三年可带动投资和消费6880亿元。尽管如此,广电、电信双方在彼此存量市场上的争夺也在所难免。根据相关文件,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等。可以预见,在基础电信业务领域,电信运营商将面临广电运营商的冲击。 另外,形成适度、良性的竞争格局,也是三网融合推进的要求。根据国家三网融合工作安排,2010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2013年至2015年为推广阶段,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竞争规则亟待明确 三网融合对于推动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因此,需要建立适配三网融合时代的竞争规则和监管体制,为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如果没有相应的竞争规则及时出台,单靠市场调节可能会使产业生态恶化,从而不利于适度、良性的三网融合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现在,仅电信业内部的竞争就已让主管部门疲于应付。 广电的业务和电信的业务如何实现融合?一个前提就是首先要有制度,有规则。专家呼吁相关电信法规早日出台,通过制度化的设计,促进广电和电信业务进一步融合。史炜认为,建立有效竞争市场的规则体系,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在操作环节,不能把一堆政策和原则甩给企业,否则,就会导致广电和电信各自拿网络安全排斥有效的业务融合。 李东生表示,根据三网融合的目标和规划,相关部门应着手制定三网融合的整体技术标准、规范和配套流程,同时尽快制定各项配套改革政策,以此来保障市场竞争有序开放。而三网融合的顺利推进还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环境来保障。他同时建议,尽快出台电信法,实施技术中立监管。 (文章来源:通信信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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