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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教育规划纲要为新时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两年来,各级政府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利用立法、规划、拨款、信息服务等,提升了公共教育的服务水平。
教育部推动下放和取消了13项行政审批事项,修订相关规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允许高校依照专业目录自主设置专业,还放权58所研究生院自行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上海下放权力,对学校能够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的事项,不再进行审、验、备;潍坊率先把教师职称评聘权下放到学校;广东精简教育审批项目达到50%以上……简政放权,转变了政府职能,激发了办学活力。
省部共建机制便于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目前,教育部已与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与13省共建24所直属高校,与34个部门共建52所直属高校。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制约着我们向世界一流大学和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的步伐。两年来,浙江省和北京大学等26所高校作为试点单位,进行了积极探索。
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法”,吉林大学积极“立宪”,以学校章程为“基本法”的学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建立起一个大学章程、各个专项配套制度和相应实施细则组成的完善章程体系。
在东北师范大学,凡涉及学术的相关问题均由学术委员会做出决策,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均不参加学术委员会;天津大学等高校也建立了类似的制度。学术权的强化,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彰显了我国现代大学建设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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