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委员会”能否行使监督权?
根据《意见稿》,中小学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班级和学校两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实施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者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做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做出决定。
文件原文>>《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文件原文>>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
一些网友表示,我国优质教育资源严重匮乏,且过分集中,使得学校与学校之间在生源等方面苦乐不均。那些占据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自然成了“卖方市场”,家长完全被学校绑架,何谈监督学校?
也有网民支持家长理直气壮行使监督权。网民“黄蕴章”说,家长来自社会的所有层面,教育的好坏与家长的切身利益最为相关和最有发言权,对于学校教育,家长们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当甩手掌柜。
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朱蕾坦言,目前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很多学校对家校互动的认识,仅停留在教育指导上。2012年1月上海市教委的课题调研显示,全市只有46.1%的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校长王玮航表示,家校合作需要深厚的信任基础,特别是学校方面,必须要拿出更多诚意,更多的包容与谅解,与家长平等对话。“没有服务对象的广泛参与,学校将成为一座‘孤岛’。”
推荐内容>>教育部拟规定转变管理学校方式 尊重办学自主权
推荐内容>>教育部拟规定杜绝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推荐内容>>教育部拟规定学校学术组织普通教师代表不低于50%
推荐内容>>教育部拟规定中小学建立班级和学校两级家长委员会
推荐内容>>教育部禁止学校以任何形式对学生分类 杜绝体罚
推荐内容>>教育部拟规定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
推荐内容>>教育部:学校管理活动办学活动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依法治校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