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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学校分类,后有学生分类
2012-06-28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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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与管理活动的干扰,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分类。(《新京报》6月26日)

  中国有个传统,叫做有教无类。在基础教育中,更有一句经常被领导挂在嘴边的名言,叫做“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张扬教育的平等权、尊重人本意义上的先赋差异,一直是歌声悠扬。从这个意义上看,教育部依法治校的“纲要”,不过是对权利义务的再次归类。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的制度、言行。此条款之所以被舆论单独拎出来热议,映照出的是分班教育的悲怆现实。从南到北,自东而西,中国基础教育中的“分班”现象太普遍了,什么“重点班”、“奥数班”、“实验班”、“特长班”、“共建班”……连神奇的“火箭班”等都司空见惯了。

  将学生分类,其实也不是不可以,或者说,这还很是契合教育规律的事情。孔子早就强调“因材施教”,不分类而一勺烩,结果自然可想而知。核心问题在哪里?教育可以分类分层,但权利不能你我有别。

  重点班之所以备受诟病,不是因为差异化教学的问题,而是举全校之力、牺牲其他同学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的机会,成全少部分尖子生的辉煌——这才是对学生分类的关键。重点班要取缔起来很好办,打乱了重分就是,但重点校呢?学校其实并不是教育权利差别化的始作俑者,换言之,学校自己甚至就是被“分类”的对象。

  如果学校被分类的现状不能改变,则意味着教育评估体制未能转身——当此背景下要求学校对自己的学生“一视同仁”,这个逻辑有几分现实的可操作性?民工学校、贵族学校,重点大学、普通大学……森严的等级与分层背后,是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壁垒森严的法则。均衡化、均等化教育,先要政策一碗水端平,学生平权的期待才有可能兑现为可期的未来。(邓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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