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二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婚姻法新解引不同反应 是否真会对女性不利?
2011-08-26    中央电视台-新闻1+1

字体大小:

  再来看房价,离婚的时候必然会牵扯到分房产,那么根据2011年前七个月的统计,北京普通住房平均价格已经达到了每平米13623元,我们知道这个价格是前七个月新建住房的价格,如果用这个价格在北京买房子的话,已经在六环之外了。

  既然有这么多的人必然要走向离婚,既然离婚的时候要讨论房子,那么这件事情就会关切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也会自然地引起关注。

  我们再来看一下,这一次出台的这个《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当中,其实有三条会涉及到房屋的产权问题,其中第七条说,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面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呢,其实就是婚后如果是给儿子买的房,那么离婚的时候也没有媳妇的份儿,那么涉及房产方面的司法解释,法律专家又会有什么样的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孙若军:

  第十八条的规定是赠与人明确赠与夫或妻一方的,属于他个人的财产,那么这回的这个司法解释,只不过是把赠与人换成了他父母,直接写为他父母,出资改为购买房子,赠与是对于自己子女购买房子的出资,所以这个是原来的《婚姻法》上的直接的规定,只不过把它具体化了。

  张泉灵:

  那么按照法律专家的观点,就是这样的司法解释其实并没有创新的意味,而只是把原来含糊不清的问题给清晰化了,让具体的案例给具体化了,让法官判的更加的明确一点。但是社会的不同的意见又出现了,那我们来看看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个是专栏作家赵楚,他有一个说法,说立法不仅要考虑到立法者的主张,美好的意愿,更要有真实的现实经验基础,预料到司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逻辑后果,这次新司法解释引发热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按照司法解释执法,很有可能会使婚姻更富于物质色彩的事情,而夫妻的关系会更加脆弱,这是他的担心。

  再看下一个,一位房地产评论员杨先生,他说到,说网友激愤地质问,确实触及到婚姻的伦理本质,那就是婚姻并非只是肉体和利益的临时结合,不能完全用市场经济的交换理论来冰冷地调整。它应当也必须有人类的温情,即便是婚姻破裂也应当让温情有所体现。

  所以这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一个观点,就是认为这样的司法解释,似乎把婚姻变成了一个冰冷的东西,而把温情给抹杀掉了,那么我们不妨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这一次新的司法解释它的出台究竟是基于一个什么样的背景。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首部民法领域立法解释出台 三种情形可不随父母姓
· The doomed single 必剩客
· 大学生“忙”结婚真的无可厚非吗?
· 大学生大胆“吃螃蟹”在校结婚引师生一片哗然
· 我分不清是一夜情还是一夜性
· 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和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工作会召开
· 陈志文:近年来生源持续下降 高等教育过渡化
· 我省2015年4月自学考试12月18日起现场报名
· 教育部:健全“五位一体”教学评估制度
· 刘延东: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全面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