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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和标准建设取得阶段成果
推动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和标准体系,提升职业教育依法治教、科学管理的能力。
5. 加强基本制度建设。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抓紧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等多个文件,研究制订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开展五年制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等,不断完善覆盖职业教育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在25个省(区、市)启动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加强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学生权益,保障实习顺利开展。
6. 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09年,国家开始逐步推行中职免学费政策。2012年秋季学期,中职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对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13个省区市(内蒙古、山西、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波、厦门、深圳)将免学费扩大到所有中职学生,助学金资助范围也有所扩大。学生就学成本明显降低,促进了教育公平。
7. 推进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各省(区、市)落实《职业教育法》《教育规划纲要》相关责任,制订和实施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目前,完成此项工作的省(区、市)累计达到11个(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新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建立,按规律办学得到保障。
8. 加强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召开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会议,强调把加强管理作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教体系的紧迫要求和重要内容,坚持两个“两手抓、两手硬”(示范引领和严肃规范,常规管理和方法手段),大力推进管理工作精细化,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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