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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29日发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普通高校学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应标注其录取类型。 《办法》进一步明确招生录取、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学历注册的内容和任务,环环相扣,使管理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可以使违规招生、学历造假行为无路可逃,又可以使教育部门及时掌握高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此外,还可以为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及认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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