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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任务
强化政府统筹职能,以战略重点为抓手,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要途径,创新统筹机制,提高统筹效能。全面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九)巩固提高基础教育
1.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责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切实加快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步伐。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依托乡镇(街道)并以托幼机构为中心,建立完善科学育儿指导与服务体系。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2.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促进教育资源合理流动并向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弱势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域内基本实现均衡发展,县域间义务教育差距明显缩小,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3.普通高中教育。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实现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扶持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大湘西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消除薄弱学校,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发挥示范性高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和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性评价机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通过探索创建综合高中、特色高中,推进办学模式多元化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含中职)教育。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加强职业人才需求预测,引导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并主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一批就业岗位指向明确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和弹性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区域内同层次职业院校学分互认和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沟通。完善“双证书”制度,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范围和规模。
3.构建职业教育质量监控、评估与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制度和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和扶持涉农专业建设,加大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抓好农村青年职业农民的培养,建立免试入学制度和弹性学制;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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