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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
2011-08-04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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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战略重点

  (三)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落实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将城区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纳入城区建设与开发规划,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合理布局,办好一批政府投入为主、成本合理分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的公办幼儿园。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幼师、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与引导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兴办学前教育机构。

  2.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建设。鼓励与支持农村地区采取新建扩建、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建幼儿园、偏远地区小学附设学前班等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争取每个乡镇和城市大型社区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

  3.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按照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到2020年,合格标准幼儿园达到85%以上,简易标准幼儿园控制在15%以内。建立完善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依法规范学前教育发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根据新型城镇化要求和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规划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依法将城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区建设与开发规划。探索建立县域内办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县域内师资校际之间基本均衡。建立健全资助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都能接受良好义务教育。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统筹于合格学校建设,提高学校建设综合效益。力争到 2015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要求,2020年80%以上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

  3.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加强城镇学校规划与建设,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大班额”现象。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满足农村学生就读需求。采取特殊措施发展特殊教育,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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