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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八)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电信部门现有资源,组建“内蒙古教育和科研网”,光纤节点到达城镇以上(含城镇)各级各类学校。设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加强网络运行管理。加大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以计算机为主的终端设备配置力度,到2020年,生机比达到5︰1;师机比达到1︰1。城镇以上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在班班通多媒体的基础上,每所学校1/3的班级要建成多功能网络教室;农村牧区中小学实施“班班通多媒体”工程。
加快城镇以上(含城镇)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校园网建设进程。按照学校类型和规模,建设满足使用、技术先进、高效实用的校园网络系统。继续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区教育信息化。
制定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五十九)实施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统工程。构建学校管理信息化、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为基础,按照教育部统一标准,依托内蒙古教育和科研网,建立学校管理信息化系统;在自治区、盟市教育网络信息中心、旗县电教站搭建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管理、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
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积累基础资料,形成自治区教育管理基础信息系统。通过教育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可靠的教育信息服务。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通过国家、内蒙古教育和科研网、卫星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优质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研培训机构开发具有学科和地区特色的教学资源。建立自治区、盟市、各高等学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的数据交换平台和教学资源库。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和培训。各级各类学校的公共计算机教室、数字图书馆、虚拟实验室要最大限度地向学生、教师开放,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进一步加强现任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充分利用教育网络平台和优质教学资源,整合教研培训机构力量,开展网络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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